苏州兰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药品质量检验实验室扩建项目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1 浏览 77034 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苏州兰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药品质量检验实验室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药品质量检验实验室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苏州兰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8日(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含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