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得科巨仲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22 浏览 84968 次
根据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苏州市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苏环防字[2019]23号)、《昆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昆政办发〔2017〕159号)函的要求,现将尼得科巨仲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委托单位名称:尼得科巨仲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二)受检单位名称:尼得科巨仲电子(昆山)有限公
(三)受检单位地址:昆山市淀山湖镇双和路7号
(四)检测类别:委托检测
(五)样品类别:土壤、地下水
(六)检测内容
土壤:pH值、重金属类(砷、镉、铜、铅、镍、汞、六价铬)、VOCs、Svocs、石油烃。
地下水:pH、重金属类(砷、镉、铜、铅、镍、汞、六价铬、锡)、vocs、svocs、石油烃C10-C40
二、检测结果:
(1)重金属共检出 3 项(镍、镉、铜),其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要求。
(2)本次自行监测,地下水 VOCs、SVOCs 检测因子均未检出。
(3)TPH 均有检出,其浓度均满足《荷兰地下水干预值》的限值要求。结果显示,地下水所有监测点位的监测指标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差异;历史监测数据与本次监测数据不存在数量级上的差异,各项监测指标均在标准限值要求范围内。综上所述,在空间尺度(监测点位与对照点对比)和时间尺度(不同监测年份监测结果比较)上,此次监测结果数据没有发生较大的变异,数据详实、可靠。结果表明企业内地下水环境监测因子符合标准限制要求,不存在污染迹象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尼得科巨仲电子(昆山)有限公
联系人:王海霞 联系电话:57491288
联系地址:昆山市淀山湖镇双和路7号